Sunday, October 29, 2006

美国人的自由被恐怖主义侵犯了

恐怖分子袭击纽约双子塔和华盛顿五角大楼五年后,“9/11”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日期了。它已经作为一个变革时代的某种开端或者是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而载入史册。 (特别对美国人来说)

美国国会仅用45天就批准了的《爱国者法案》,在美国社会中引发巨大争议。支持者认为《爱国者法》对于美国反恐至关重要,有必要将大多数条款永久化,以便执 法机构能有足够的权力搜集证据,防范恐怖袭击。反对者则认为《爱国者法》赋予执法机构的权力过大,因此必须对有争议的条款加以严格界定,以维护美国民众的 基本权利。

究竟该法案的重点是什么呢?
它从法律上给予美国国内执法机构和国际情报机构广泛的权力和相应的设施以防止、侦破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

在该法案的条款中有两项争议最大,其中一项是漫游窃听条款,另一项是搜查记录条款。根据漫游窃听条款,调查人员可以得到授权,截取嫌疑人的电话通话内容
或因特网通信内容,而监控目标并不局限于某个可疑电话,调查人员也不用明确要窃听的嫌疑对象。根据搜查记录条款,联邦调查局人员具有获取商业活动记录的权 力,只要提出这些记录和外国情报调查有关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各种记录,这包括图书馆、大学、书店、音像店的各种商业活动记录。

由于美国爱国者法案对公民 的自由造成侵害,因而引起了上至共和、民主两党,下至普通民众的不满和忧虑。人们尤其对延期条款中争议最大的两项极为不满,认为这两项条款对美国传统中强 调的个人自由构成了严重威胁。目前,美国各地已经有上百个司法管辖区颁布决议和法令,谴责爱国者法案对民权构成侵犯。

不难看出,《爱国者法》中的一些条款已触及了美国社会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的底线。在美国人心目中,公民权利是至高无上的,
是美国立国之本,任何侵蚀公民权利的做法都必须有其必要性,否则难以得到认可。即使在经历了“9·11”事件之后,美国人对《爱国者法》的出台仍然意见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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